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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09 21:2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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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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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滁州低保家庭能领取多少钱?滁州低保标准是什么?农村和城市户口低保金额有什么区别?滁州为你整理了滁州低保标准的详细信息。

低保标准

7月1日起,滁州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月均670元

分类保障

农村低保

(一)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大病重残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

(二)遭遇天灾人祸或单亲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

(三)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一般救助。

城市低保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批准其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三)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批手续应在10日内办结。

资金发放

1.农村低保资金由县(市、区)财政统一管理。年初由县财政社保机构会同民政部门,按核定的享受人数和标准确定乡镇分配方案,并按方案将补助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

2.乡镇在接到县补助指标后,应及时通过涉农资金明白卡,告知享受对象。

3.由民政部门按季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

4.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当期补助资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享受对象个人存折(卡)。